一、貫徹執行黨和國家關于檔案工作的方針、政策和法律法規;對全省檔案工作進行統籌規劃、宏觀管理;依法查處檔案違法行為。
二、起草全省檔案工作的地方性法規和規章草案;制訂全省檔案事業發展綜合規劃和專項計劃并負責實施。
三、依法對全省各級各類檔案館及機關、團體、企事業單位和其它組織的檔案業務工作進行指導、監督、檢查和協調。
四、會同有關部門制定各級各類檔案館館網布局方案。
五、負責全省檔案工作人員隊伍建設,提高其專業技術水平;組織、指導全省檔案專業教育和培訓工作;負責省檔案館的技術職務評聘工作。
六、組織、指導全省開展檔案學理論研究、檔案科研和檔案宣傳工作;運用科學技術進行檔案保護、現代化管理技術的研究和應用,逐步實現檔案管理的科學化、標準化和現代化。
七、審批檔案出境事項;組織開展國際、省際和部門間的檔案學術交流活動。
八、集中統一管理和接收、征集、整理省直機關、人民團體、企事業單位和對全省有重大保存價值的檔案資料;確定對國家和社會有保存價值檔案的具體范圍;組織珍貴檔案鑒定工作。
九、負責館藏檔案、資料的規范化整理、科學化管理和安全保管;保護和搶救國家珍貴檔案,并對破損檔案進行修復和復制;保守黨和國家機密,確保檔案資料的齊全完整。
十、根據國家要求,組建全省檔案資料目錄中心,建立全省檔案資料信息網絡。
十一、組織開發館藏檔案信息資源;依法向社會開放檔案,為科學研究、經濟建設和社會發展服務。
十二、承辦省委、省政府和國家檔案局、中央檔案館交辦的其他工作。
云南省檔案局地址:昆明市西華北路119號檔案大廈
郵編:650032
乘車路線:乘坐62路、185路、97路公交車到西華北路站下車即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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